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
长久以来,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缺陷,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步和发展都落后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性的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各自不同的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并在1992年年底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称老农保制度)。1992年12月,民政部在张家港召开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重点推广江苏省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经验,南京市作为江苏省省会,华东地区重点城市,其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领先于全国。
到1998年底,由于老农保制度本身的缺陷,导致诸多问题丛生,养老保险账户利率持续下降,投保人实际收益降低,农村绝大多数地区参保人数下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陷入停滞状态,中央决定对农村养老保险暂缓停顿处理。直到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之后,国务院正式下发文件,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这标志着经过不断的探索,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在我国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保障的背景下,南京市结合自身情况,率先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市建立缴费水平与收入现状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水平与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保险关系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新型农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账结合、多缴多得、制度衔接、保障基本的原则。
本研究正是基于分析当前南京市的新农保的试点开展情况,并且结合老农保的历史,概括南京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所探索出的新型农村居民保险制度,分析其中优劣,并对其中不足和未来发展提出相应意见。同时作为新农保开展较早的试点地区,研究南京市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全国诸多其他地区的新农保的工作开展和理论发展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文献综述
由于我国农村居民保险制度处于自我探索的阶段,国内相关主题文献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分析有着较为详细和开拓性的研究,尽管研究的地域对象和问题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但是基本涵盖了新农保的各个方面。
(1)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的研究。王章华(2009)认为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的当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该将重心转移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这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王天意(2006)等从农村养老方式变化方面论述了建立新型农村养老模式的必要性,认为目前农村传统养老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土地保障功能虚化、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上。家庭联创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大为削弱,资金缺失使得五保制度名存实亡,土地收益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减少而对农民生活保障实际功能下降。同时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家庭赡养系数大大提高,加上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也大大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徐丹佳(2010)认为我国被征地农民在以货币安置为处理方式的被征地之后,面临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游民,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养老保障落实不到位。
(2)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王丹(2010)认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有诸多有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比如,政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可持续性,农民养老金存在替代率偏低的问题,地方财政补贴吸引力表现出局限性,与其他制度是否能有效转换与衔接,基金的投资管理难以有效运行;王伟婵(2012)认为,从长期来看,政府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中的责任缺失,是新农保在在制度推行方面受阻的一大原因,政府必须在这一制度中承担相应的责任,随着新农保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对政府责任体系的重构成为了一个紧迫又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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