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研究(原料溶剂残留量测定)文献综述

 2023-01-14 20:55:20

药品质量研究(原料溶剂残留量测定)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辅料以及制剂生产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在原料药合成工艺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晶型、纯度、溶解速率等。因此有机溶剂在药物合成反应中是必不可少和非常关键的物质。当药品所含的残留溶剂水平高于安全值时,就会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有机溶剂除具有常见的皮肤黏膜刺激作用、中枢神经系统的非特异性抑制外,还可特异性的作用于周围神经系统、肺脏、心脏、肝脏、肾脏、血液系统和生殖系统,造成特殊的伤害,有的甚至具有致癌性或潜在的致癌作用。所以药品中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实际中需对药品残留溶剂含量进行测定,并做出合理判断。我的课题就是通过方法学研究建立合适的检测方法,测定药品中原料溶剂残留量,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一、 残留溶剂研究的基本原则

1、确定残留溶剂的研究对象 从理论上讲,药物制备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均有残留的可能,均应进行残留量的研究。但是,药物研发者可以通过对有机溶剂的性质、药物制备工艺等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依据,有选择性的对某些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这样,既可以合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又有利于降低药物研究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药物研发者在进行残留溶剂研究之前,需要首先对药物中可能存在的残留溶剂进行分析,以确定何种溶剂需要进行残留量的检测和控制。2、确定残留溶剂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原料药中有机残留溶剂与其制备工艺密切相关,同时也需要结合其制剂的临床应用特点来考虑如何对可能残留的溶剂进行研究。原料药制备工艺需要考虑的问题如合成路线的影响、后续溶剂的影响、中间体的影响等;在制剂及其临床应用特点方面也需要考虑剂型、给药途径、剂量、用药周期等方面的的影响因素

3残留溶剂分类及研究原则

为了规范药品生产, 保证人们用药安全,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 ICH )于1997年7月17日通过了控制药品中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ICH 原则将药品生产及纯化过程常用的69种有机溶剂按照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分为4类。

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其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如果工艺中不可避免的使用了第一类溶剂,则需要严格控制残留量,无论任何步骤使用,均需进行残留量检测。

第二类溶剂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 考虑到第二类溶剂对人体的危害以及所使用的溶剂在终产品中残留的可能性,建议对合成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第二类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以使药物研发者全面掌握产品质量情况,为最终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标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类溶剂属于低毒性溶剂,对人体或环境的危害较小,人体可接受的粗略浓度限度为0.5%,因此建议可仅对在终产品精制过程中使用的第三类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 第四类是尚无足够毒理学资料的溶剂。建议药物研发者根据生产工艺和溶剂的特点,必要时进行残留量研究。二、研究方法的建立

在确定了需要进行残留量研究的溶剂后,需要通过方法学研究建立合理可行的检测方法。目前,常用的检测方法为气相色谱法(Gas Chromatography,GC)、高效液相色谱法、毛细管电泳法、离子色谱法、气质联用、液质联用、干燥失重法等。残留溶剂分析沿革中,人们尝试过多种方法,目前气相色谱法普遍被各国药典所采用 ,其在有机溶剂残留分析中有独特优势,所以本课题就是以气相色谱法来测定原料溶剂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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