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我们在看病的时候,通常会听见医生问这样一个问题:你是医保患者还是自费患者?对于同一时间阶段住院、患有同种疾病的患者来说,往往医保患者的花费要比自费患者高,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医保基金的增长速度,长此以往,造成医保基金入不敷出,所以政府出台'医保控费'。
在现行医疗体制下,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通过招投标进入医疗机构药品市场,想要把握该机遇,意味着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公关,回扣上花费高额成本。
这样将导致产品价值降低,市场机制被扰乱。
而医疗机构作为药品出口,通常希望自己能利益最大化,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常会出现过度医疗的情况,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医保支出不合理。
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结合成利益的共同体,而医保基金作为费用的承担者,其基金的有效利用率降低,花费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等。
基于此情形,政府提出要:改革支付模式,打破利益共同体,倒逼成本改革,提高医疗基金使用效率。
医保控费的常见措施有: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法,这其中的每一种方法的应用,均与药品价格密切相连。
由此可见,在医保目录遴选中,药物经济学作为一种决策工具,对药品的临床疗效和成本-效果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
本研究将基于我国药物经济学发展现状,批判性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具体病种为例,分析在医保控费模式下药物经济学在医保目录遴选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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