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制度,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使得我国的医保制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基本满足了国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当参保(合) 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其个人负担仍比较重,这种现象成为当前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
根据2012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 号)(下称简称《指导意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能够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其保障范围在按政策规定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同时因其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目标,因此规定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根据以上一系列情况来看要实现全民覆盖大病医保必须要我国医保部门具有强大的偿付能力,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医保财政支付能力,还无法完全承受我国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因此必须借助第三方来分担风险,共同承担我国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
《指导意见》中也指出可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承办我国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
由于《指导意见》出台时间短,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实行情况也不一,导致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进程过慢或难以发展,因此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公私合营情况的了解和研究,寻找合适的模式或发展方法,以利于缩短各地摸索的时间,加快全国范围的推广。
二.主要研究内容本文拟通过阅读参考文献,当地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了解我国部分地区的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发展现状,例如典型的湛江模式太仓模式洛阳模式以及其他地区的试点情况。
同时深入分析这些地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并通过各地不同情况的对比,比较各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适用的条件,对于优点加以总结使其系统化,并分成经济发达地区使用经济欠发达地区适用等类型,使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程度来自行选择适用的模式;对于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缺点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供其他地区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进行参考。
初步拟定提纲:1.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背景2.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试点情况2.1湛江模式2.2洛阳模式2.3太仓模式2.4其他地区试点情况3.各地试点模式的优缺点4.对推进二者更好合作的建议 三.采用的研究手段本文拟通过以下几种研究方法进行研究:1. 文献研究法,通过分类阅读有关文献(包括文字、声频、视频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资料价值的材料,例如《指导意见》等相关文献资料),得出一般性结论或者发现大病医疗保险再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寻找新的解决方法。
以上是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